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 藥學系人才培育獎助金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  函  
   
   
  附件 (1件) 人才培育獎助金作業規定
 
  旨: 函送本院藥學系人才培育獎助金作業規定,請查照。
 
明:  
  一、 本院擁有良好的實習場域和充足的實習員額,可提供學生高品質的學習環境。另本院臨床藥學部始終秉持「為用而學(訓)」之訓練宗旨,為鼓勵及培育更多藥學優秀人才,特制定本院「藥學系人才培育獎助金作業規定」,由本院提供學生每學期新臺幣9萬元之獎助學金。
  二、 請有意願申請者於1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間(以郵戳為憑),備妥本作業規定之應備文件,郵寄至本院臨床藥學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