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年08月02日公佈實施
109年05月22日第一次修訂
113年11月21日第二次修正
一、前言:
二、獎助名額:壹名。
三、獎助金額:每人每學年新台幣六萬元整,分二次(上、下學期)發給(交臺灣各大學藥學系轉發)。
四、申請資格:限臺灣各大學藥學系之日間部一年級家境清寒之本國(台灣)學生,並於高中(職)成績優良、德行評量及綜合表現評語優等(未被記過處分),且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金者。
五、申請資料:
(一)申請書(貼照片)一份(請於網址下載: http://www.fan.org.tw )。
(二)全戶戶籍謄本一份,並附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村、里長清寒証明書正本一份。
(三)自傳(含理想及抱負)一篇。
(四)同意書:同意將本次申請相關資料提供本基金會,以做為本獎助學金之評審與核發之依據,且概不退件。
六、申請程序:
(一)本獎助學金每學年舉辦一次,申請辦法詳見網址: http://www.fan.org.tw
申請期限自
(二)申請學生請詳細填妥申請書,連同本辦法第五條所列資料,直接以掛號郵件寄交臺灣各大學藥學系, 由系主任審評、推薦, 轉交「730臺南市新營區土庫里土庫6~20號 財團法人范道南文教基金會」。
七、審核:
(一)本獎助學金由本基金會審查核定,並將函知得獎人及臺灣各大學藥學系。
(二)本獎助學金核發順序:有中、低收入戶證明者,村、里長清寒証明者,次以成績優良者優先。
本基金會得派人訪視後核定。
八、接受本獎助學金之學生,每學期要撰寫一篇有關藥學相關產業之文章(不拘題材),交系主任轉交本基金會收,概不退還。
九、深盼接受本獎助學金之學生畢業後,於能力許可時贊助本基金會,以擴大籌辦各項文教活動,造福人群。
十、本辦法經本基金會董事會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改時亦同。
財團法人范道南文教基金會
住 址:730臺南市新營區土庫里土庫6~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