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名額 |
院聘藥師數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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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處方調劑覆核、藥品管理、藥品諮詢、臨床藥事服務作業…等暨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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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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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資格 |
學歷 |
大學(以上)藥學系 |
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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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不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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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歷 |
不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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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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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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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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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日期 |
用人單位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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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註 |
1.報名人員所檢附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筆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複選成績如達錄取標準,仍須經本院體檢合格後方可進用。 3.本職缺如經甄選,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另行公告甄選,並視結果得列候補人員1-2名,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冒、冒用等情事,ㄧ經查明,不得應考,已錄取者,撤消錄取資格。 5.本職務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本職缺進用後先於本院人事室或指定工作場所服務聘任之。 6.另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甄選登記表核章及檢附「人員甄選同意切結書」(經單位主管同意始得報名);如係退休公教人員再任本職務,則停發月退休金及停止優惠存款。如係退休工員再任本職務,則依相關規定繳回慰助金。另有關支領退休俸之軍職人員,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 7.本院得視業務需要增額錄取。 8.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所屬新竹分院、新竹生醫園區分院及竹東分院整併為新竹臺大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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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藥劑部(03)5326151轉4104或4105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