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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高清愿紀念慈母文教公益基金會康是美藥學系人才培育獎學金申請辦法

 

一、 主旨:「財團法人高清愿紀念慈母文教公益基金會」,為鼓勵優秀在學 藥學系學生及提供適當就業機會,畢業後至統一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康是美)任職及接受訓練,成為專業藥事人才服務社會,而設 立「康是美藥學系人才培育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二、 獎勵名額:提供公、私立大學通過藥師第一階段國考之藥學系在學學生 (非延畢生、在職進修班學生),113年核定錄取名額20名。

三、 申請資格:

       (一) 前一學年(上、下兩學期)總平均成績需達75分或B(含)以上及操行達 80分(含)以上,申請時須具備學籍者(非延畢生、在職進修班學生)。

       (二) 通過藥師第一階段國考。

四、 申請方式:

       (一) 公告受理申請至113年5月10日為止(以郵戳為憑)。

       (二) 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須向就讀之藥學系提交申請資料,經學系用 印後以掛號郵寄至康是美人力資源部辦理申請(即「114 台北市內 湖區內湖路一段120巷15弄25號4樓,康是美 人力資源部 收」)。

       (三) 經書面審查通過之申請者須再進行面試流程,並由康是美核定通知 錄,錄取者完成簽訂「康是美藥學系學生就業服務合約書」(下稱 「服務合約」)等程序後,第一階段獎學金將匯入錄取者之存摺帳 戶。待錄取者至康是美就職報到後,將依履約階段提供第二階段、 第三階段獎學金。獎學金給付當年度,須依法申報所得稅。

       (四) 金額: 階段 獎勵金額 第一階段:在學期間一階國考及格及通過面試簽約 新台幣 2 萬元 第二階段:畢業當年度藥師高考及格 1 個月內報到、 且服務第 1 年期滿 新台幣 4 萬元 第三階段:取得 2 年調劑資格並簽約擔任負責藥師 新台幣 6 萬元 (五) 繳交資料: 1.申請書。 2.前一學年(含上、下兩學期)成績證明。 3.藥師第一階段國考及格證明。 4.教師推薦信。 5.自傳及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五、 若經通知審核通過後兩週內未完成服務合約簽立者,視同自動放棄本獎 學金資格。

六、 如因服役或其他重大因素(不含升學),畢業當年度無法參加藥師第二階段 國考者,須於畢業前一個月前向康是美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始得辦理 展延至取得下一梯次藥師高考資格一個月內報到。

七、 如因服役或其他重大因素(不含升學),無法於畢業當年度藥師高考及格一 個月內報到,須延後報到者,須於應報到日前一個月向康是美人力資源 部提出申請,始得依雙方協調日期辦理延後報到,辦理延後報到次數以 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一年。

八、 其餘未報到或展延後未報到情況,視同終止服務合約,並放棄第二、三 階段獎學金之申請資格,惟已領取獎學金則無須退回。

九、 報到後任職須採連續服務方式(除因兵役徵召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康是 美同意辦理展延之期間,不得無故要求分段完成。於報到任職後,因故 未能繼續履行服務合約,除須依簽立之勞動契約書辦理,視同終止服務 合約,並放棄獎學金餘額申請資格,惟已領取獎學金則無須退回。

十、 合約期間未能勝任職務者而自請離職、非自願性離職(含遭康是美解僱處 分)者,視同合約終止,並放棄獎學金餘額申請資格,惟已領取獎學金則 無須退回。

十一、如有其他相關疑問,請電洽康是美人力資源部 02-2799-0560分機5602 張文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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